上個周末,一個非常好的朋友請我幫忙
他們夫妻正在創業,常常會連袂一起出國
近期看到運輸出事的消息,害怕萬一發生了甚麼意外
他們兩個還在小學就讀的孩子沒有依靠
所以,希望將我列為他們預立遺囑的委任監護人
.
麻煩的是,他們都有兄弟姊妹,也還有父母
只是父母年紀大,兄弟姊妹教育程度不高,發展的狀況不好
已經是常常要靠他們夫妻接濟的狀態,很難依靠
.
我原則同意,但是很難想像,萬一真的事情發生了
那一紙手寫的預立遺囑,真的能發揮效用嗎?
(其實我也幹過這種事,但也搞不清楚是否真的有用)
最近真的很忙,沒空看網路上的資料
請容我偷吃步,來問問各位熟悉這一塊法律的朋友
最好是拿著預立遺囑去找民間公證人公證,夫婦雙方和妳都要到場
妳老公也要最好是跟妳一起,畢竟到時候要收養的話,妳的配偶也要同意
民間公證人都具備律師資格,其公證效力等同法院
到時候問問公證人,這樣是否成立,看看對方會不會收了公證費之餘贈送免費諮詢
最好是拿著預立遺囑去找民間公證人公證,夫婦雙方和妳都要到場 妳老公也要最好是跟妳一起,畢竟到時候要收養的話,妳的配偶也要同意 民間公證人都具備律師資格,其公證效力等同法院 到時候問問公證人,這樣是否成立,看看對方會不會收了公證費之餘贈送免費諮詢
♥喜從天降♥發表於2018-11-29 11:33:45在第1樓了解,我也會建議他們這麼做
目前就是他們先寫了兩張手寫畫押的遺囑
最好公證一下哦,可以省去日後可能的紛爭
燙手山竽,我也是這麼想的啊....><...
但是他們夫妻都是好朋友
跟我們身處的環境有點類似
所以還是同意了
感覺他們就是兩個原生家庭的小金庫
.
今天跟他們講公証的問題看看
我沒有去確認跟查相關資料,
我的印象中,的確是雙方當事人拿遺囑去找民間公證人公證。
但我還記得有些衍生問題..... 現在一時想不起來,
等晚點有空,大方向查一下,再供燭台媽參考~
剛剛看了一下,預立遺囑分五種:
一、自書遺囑
易生爭執,就不考慮。
二、口授遺囑
因生命危急或其他特殊情形,不能依其他方式為遺囑者,不適用。
(以下是可以的形式)
三、公證遺囑
1. 遺囑人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
2. 遺囑人於見證人在場之下,在公證人面前口述遺囑意旨,由公證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由公證人、見證人及遺囑人同行簽名。
四、代筆遺囑
1. 遺囑人指定三人以上之見證人。
2. 遺囑人口述遺囑意旨,使見證人中之一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及代筆人之姓名。
3. 遺囑人及見證人全體同行於遺囑上簽名。
※代筆遺囑實務上多委由律師為代筆見證人,即由代筆見證之律師筆記、宣讀、講解。(律師具有法律專業,較能注意法律規定,減少遺囑無效情形發生,且當事後對於遺囑效力發生爭執時,律師能有條理、邏輯地作證當時狀況)
五、密封遺囑
1. 遺囑人親自書寫或委請他人繕寫遺囑後,由遺囑人於遺囑上簽名、並將遺囑密封,再於封縫處簽名。
2. 遺囑人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向公證人提出遺囑、陳述其為自己之遺囑。
所以蠟燭媽的朋友如果遺囑不涉及遺產分配,其實走第五密封遺囑,自己書寫完畢、簽字、密封、騎縫處再簽名,帶兩個符合規定的見證人,一起去找公證人公證,就可以是符合法定效力,又比較不費力的有效遺囑。用第三公證遺囑也不錯,起碼這樣用字遣詞比較可靠,免得自己寫,寫出不合效力的文字。
一般預立遺囑比較容易引起糾紛的,畢竟還是若已經指定了遺產的分配,那就走找律師見證的 "代筆遺囑"為佳~
*遺產繼承人及配偶或直系血親,還有受遺贈人其配偶或直系血親,以及公證人或代行公證職務人的同居人、助理人、受僱人,都不能當見證人。
*遺囑若涉及遺產分配,不得違反民法「特留分」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