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下國籍法就知道,台灣原則上是單一國籍制,
要入中華民國籍就要先放棄原始國籍
但是,如果是先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後再取得別國的國籍,要看別國的規定,
台灣在這方面不會強制要求放棄國籍
也因此,很多移居海外的華僑,具有雙重國籍
又,如果是父母雙方本身就是不同國籍,在這樣的情況下,也是允許雙重國籍
因此,外配如果要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就必須取得放棄原始國籍的證明才可以申請入籍
瑞莎則是因為烏克蘭不承認中華民國是個國家,才不准她放棄烏克蘭國籍
造成她也拿不到中華民國國籍
請參閱:國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