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的也對,因為你的房子是婚後財產,好像的確可以分,不過我聽說幾個案例是不ㄧ定能分ㄧ半,因為你的房子的確是你娘家在繳房貸,可以列出證明,你的老公都沒付那可以不用給他那麼多,法官也會評斷他該不該分。
房子若100%是娘家出資,只要能證明是父母贈與,應該有機會不分給另一半,據我所知,父母贈與給子女的資產不列入夫妻「共有資產」,配偶無權要求「均分」,若有錯誤請指正!
最愛巧克力發表於2016-03-04 23:38:56
+1
贈與的資產
還有繼承來的遺產
----------都不算婚後兩人共同資產
房子已經全額付清了還是貸款中 ?
房子當初娘家是全額付清還是只幫你們付頭款的一部分?
婚姻中 " 所有費用 " 都不可能只有一方全部負擔
除非你是 嫁豪門 , 婚後豪門媳婦不工作 , 所有家用全是夫家出
這樣還好釐清
一般小家庭婚後的開銷都是彼此都有在承擔 : 老婆因為帶小孩沒辦法工作也在承擔著老婆那部分的損失 ,
房子的名字 是誰的 ?
如果是寫兩個人的名字
還有甚麼好吵的 ? 就是一人一半啊 , 不用質疑
當初不管你的資金來源是借的還是送的
當初你都有權利在房屋擁有權上只寫下你一人的名字 , 但是你沒有
你是同意兩個人共同擁有
既然是兩個人的名字 , 就一人一半啊 !
如果房子貸款中 ( 屬負債 ) , 就意味著兩人都有付款的責任
那你還爭甚麼 ?
房子已經全額付清了還是貸款中 ?
房子當初娘家是全額付清還是只幫你們付頭款的一部分?
婚姻中 " 所有費用 " 都不可能只有一方全部負擔
除非你是 嫁豪門 , 婚後豪門媳婦不工作 , 所有家用全是夫家出
這樣還好釐清
一般小家庭婚後的開銷都是彼此都有在承擔 : 老婆因為帶小孩沒辦法工作也在承擔著老婆那部分的損失 ,
房子的名字 是誰的 ?
如果是寫兩個人的名字
還有甚麼好吵的 ? 就是一人一半啊 , 不用質疑
當初不管你的資金來源是借的還是送的
你都有權利在房屋擁有權上寫下你一人的名字 , 但是你沒有
既然是兩個人的名字 , 就一人一半啊 !
如果房子貸款中 ( 屬負債 ) , 就意味著兩人都有付款的責任
那你還爭甚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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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也沒說你娘家到底出多少錢給你買房子
房子屬不屬於資產取決於有沒有貸款
如果還在貸款中 , 表示是負債
付清了才是資產
是資產才有立場去爭 , 否則充其量 , 房子是銀行的 , 不用爭
如果房子總價 100 萬 ( 前提是現在房子已付清 ) , 而贈與金額 ( 娘家出的錢 ) 只有房子總額裡的 5 萬
加上房子是兩人共有名字
這個房子賣的100萬扣除借款 5 萬 , 之後再扣除稅款 , 再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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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子是總價 100 萬 ( 還在貸款 ) , 而贈與金額( 娘家出的錢 ) 只有房子總額裡的 5 萬
房子是兩人共有名字
一樣 , 房子賣了 , 扣除 5 萬娘家借款 , 扣除銀行借款 , 扣除稅 , 再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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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者於 2016-03-05 03:48:36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