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
1.沒有家長願意讓孩子選輕鬆對考試沒用的科目
2.既然是義務教育就要有年限 美國加州規定十九歲後不可以讀高中。 回流教育早就有了,那叫補教班
3.義務教育就是人人平等,學校自行決定招生方是這在台灣也早就有了,叫公辦民營charter school,很多華德福學校就是這樣
建議改成
1. 科目/課程分必修和選修,數理化等任何科目,學校可以增加更多能力分級選修,由學生能力決定學什麼。>>>>>目前的能力分班制度就是類似
2. 義務教育改成提供總學分數,無使用年限。>>>>>不妥但台灣本來就沒規定年記,上次不是有個四十多的考進建中>超過歲數去不同學制,免得怪叔叔進去小學把妹
3. 學校自行決定招生方式,教師任免由校方決定:教師任免本來就由校方決定,召生由市政府決定
結論:
請多多了解國內現行教育制度
(原作者於 2015-04-26 07:52:00 重新編輯過)
我的一位朋友是小學校長。他說他沒法實質管理教師。教師的聘用資格他不能決定的。教師要不要配合學校政策,也是教師自己決定的。學校行政單位能主導管理教師的程度,低於公家機關對公務員的掌控。我不知是不是真的。但為何公立小學有那麼多問題老師學校當局卻無能為力?私立學校可不是這樣。現行體制應有問題吧?
不好 . 3. 學校自行決定招生方式,教師任免由校方決定:教師任免本來就由校方決定,召生由市政府決定 結論: 請多多了解國內現行教育制度 (原作者於 2015-04-26 07:52:00 重新編輯過)
didi發表於2015-04-26 07:45:54
(原作者於 2015-04-26 08:24:17 重新編輯過)
1試問如果父母自己教育程度不高,要如何引導小孩選修科目?2所以可以到50歲再修國中課程?3教師任免不是本來就由學校決定嗎
客服的移動文章標準怪怪的發表於2015-04-26 00:04:36
1. 教育主管機關與學校當然要建議學生修習的科目與提供 roadmap. 只是,由學生/家長做最後的決定。有想法的學生家長依自己的路學習,沒特別意見的就遵照學校建議的課來學習。
2. 可能需要一個最低畢業的年級,譬如到六年級或八年級等。後面幾年的課程,我覺得不必硬性規定啦!有些課我可能一輩子都不想學。但有些課我想學得更深入,去上大學甚至研究所的課程。
3. 「任」:學校對於要聘用的老師當然有同意權,但能任用沒教師資格的優秀老師嗎? 而且,對於不適任,缺乏教學意願的老師,真的能「免」嗎?
基本上校長是流動的
而正職老師大都是固定的
所以版爸認識的校長說得大致上沒錯
不過也並不是完全沒辦法
所謂的辦法不是讓不適任老師離開
而是可以經過不斷地約談
讓老師有所警惕
但老實說
很難讓老師完全改變
有的老師會稍微收斂點
但有些老師還是一樣
他不會覺得自己有問題
反而覺得是家長找麻煩
至於調行政職
有些學校雖然老師要輪流調行政
但也有老師就是堅持要帶班
和其他老師交換其職務
若是教師的任用權都由校方決定
也要看校長的人品如何
也可能演變成只要會巴結校長的老師
不管做得好不好都能留任
而不會巴結的好老師反而無立足之地
教育部對於不適任老師應該制定出更好的淘汰機制
這考驗官員們的智慧
目前的機制還有很多進步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