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得的話是婚前算各人的,婚後則一人一半
但是如果某方可以舉正該財產來源是出自個人的話則不算,(歸個人)
譬如賣了前所有的房子的錢再買的房子
那這些錢當然就算那個人的
如果不賣房子...那房子要歸你的意思嗎?
否則就拿現金出來分你啊..
否則就房子換成你的名字,換你每個月分期給他現金啊
或你有一筆錢就給他啊..算清楚這樣
怕是有些是男生婚前就有買的房子
女生婚後又沒有去上班
離婚的話男生也一樣不願意也不可能把房子給女生,更不可能拿現金出來給女生
萬一那房子又沒有升值...還跌價,
那女生真的都完全拿不到什麼了
呃...離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