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又是人倫悲劇!一名父親自女兒小四開始,便對她伸出魔爪性侵得逞到高一,7年之間性侵多達106次。女兒曾問父親為何要這樣對她,不料該名父親竟然無恥地說「女兒生出來本來就是要給父親用的。」她轉而向母親求助,母親竟說「又沒什麼,就當作爸爸在幫女兒洗澡。」法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該名獸父759年徒刑,合併執行25年。
該名涉嫌性侵女兒長達7年的51歲劉姓男子,平日以捕魚為業,他在10年前女兒當時就讀小四時就對她性侵,直到女兒高一。劉男多次趁妻子不在家時,對女兒性侵多次得逞,女兒國小時曾有向母親告狀,父母曾為此吵架,但這樣仍無法阻止劉男惡行,7年之間性侵女兒多達106次之多。
女兒回憶當時情況,父親還恐嚇她說「如果說出去,妳就什麼都沒有了!」直到學校老師發現她曠課又逃家,追問之下才得知她遭父親亂倫的獸行而報警。不料母親竟然要她別報警,還說「爸爸是家中經濟來源,講出去家裡就完了」。少女不堪父親長年惡行,曾經問他「你為什麼不去找媽媽?你是我父親,怎麼會對我做這種事?」
不料劉男竟然理直氣壯的回說「媽媽身體那麼爛,女兒生出來本來就是給父親用的。」她的2任男友得知其悲慘遭遇,都痛罵劉父是禽獸。女兒現在已經成年,但她不堪遭父親長期性侵,憤而向警方報案。劉男否認性侵,辯稱是女兒和其男友誣陷,但法官認為劉男測謊未過,加上有其他證人,因此認定劉男7年來性侵女兒多達106次,共判處他759年10月徒刑,合併執行25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