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公告:因突發資料庫異常事件,故4/8~4/26資料損毀,如會員於上述區間曾於討論區發文回應,煩請重新發布,造成您的困擾敬請見諒
Lily
Lily 2013-02-26 16:28:46 版主 361

老公與前妻離婚已4年多,兒子監護權在爸爸,當初根據台北市的生活費有在離婚協議書上載明,女方需付1/3的扶養費,但未載明未依約給付視為一次到期。

自從離婚後,其前妻只在打監護權官司期間按月付過扶養費(時間不超過1年),敗訴即停止,或有兩三次是百來元的可笑金額。

最近欲著手申請強制執行扶養費,是否先需寄發存證信函?該扶養費是否能溯及既往?若法官裁定後若尚未依約給付是否視為一次到期?

請問律師,該扶養費官司流程為何?

匿名
柯伊伶律師 2013-03-07 13:49:11 #1F
 
存證信函只是正式催告對方給付的通知,起訴前不一定非要寄發不可。 扶養費可溯及既往請求,已經到期的扶養費,因為已由一方代墊,代墊後可本於不當得利的法律關係來請求返還已經代墊的扶養費,並合併於給付扶養費的案件中請求。 一般在聲請的時候,就要特別聲明對方有遲延給付的情況,請法院判決如有一期未付,視為全部到期,如果裁定內沒有這樣寫,並不是只要一期未付,就當然視為全部到期的,所以一定要請法官裁定特別記載此點。 一般流程就是要先寫書狀,送到法院後,法院會通知雙方調解,如調解不成,會分由法官來調查跟判決,判決確定後,如對方仍不給付,就要再跟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圖解媽媽百科

特別企劃

2024 新生兒保單》還不知道怎麼規劃嗎?30秒快速瞭解還有抽獎等著你!
2024 新生兒保單》還不知道怎麼規劃嗎?30秒快速瞭解還有抽獎等著你!

2024 新生兒保單》還不知道怎麼規劃嗎?30秒快速瞭解還有抽獎等著你!

媽咪最愛的養身補體神器,桂格滴雞精試用滿意度100%
媽咪最愛的養身補體神器,桂格滴雞精試用滿意度100%

媽咪最愛的養身補體神器,桂格滴雞精試用滿意度100%

媽咪投票趣

你家誰簽小孩聯絡簿?媽媽還爸爸?

※可複選1~3個答案

精選專題

more >
親子共玩好點子 玩樂童年起步走
親子共玩好點子 玩樂童年起步走

親子共玩好點子 玩樂童年起步走

熱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