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 房屋過戶問題
請問公過世留一房,法定繼承人有4位,現在要辦過戶,
請問以下問題:
1、過戶過給哪位都可以嗎?若其他人不要是不是要寫拋棄書;
2.過戶要帶什麼?遺產是算有買賣還是贈與的問題?
(我有上網查是要帶"
A.土地所有權狀
B.建物所有權狀
C.當期房屋稅及地價稅之稅單
D.買賣合約 (??這算遺產還有買賣合約嗎?)
E.身份証及私章
F.印鑑証明(是要繼承的人還是全部都要?)
G贈與稅證明書(??遺產還有贈與稅?)
H.印花稅(??遺產還有印花稅?)
3.若是請代書辦理,費用是算人頭的嗎?
(上網查說若過戶4個就是費用$$ * 4人 ? )
有哪位媽媽可以告訴我的嗎? 謝謝~感恩!
以下,七年前,請再確認.
〔繼承系統表〕
被繼承人:甲
配偶:乙
繼承人:丙丁
本表依照民法第一一三八條至第一一四O條規定,如有遺漏或錯誤,致他人受損害者,應由申請人負損害賠償及有關法律上責任。
申請人:乙丙丁
〔遺產繼承分割協議書〕
同立遺產繼承分割協議書人:乙丙丁,茲將被繼承人遺下所有財產,經互相協議之結果,同意依照後開分割,各自掌管,日後永無異言。下列考議事項經全體立協議書人同意訂立,恐口無憑,特立此協議書為據,並憑向主管地政機關申請登記。
遺產繼承分割各自取之遺產標示列示如下:
(一)土地:???,由乙繼承。
(二)建物:???,由乙繼承。
立協議書人:乙丙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