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例子是...
過完年剛離婚 因為前夫外遇
結果被她姊罵說我自己也有問題
婆婆本來是站我這邊的 結果也是沒消沒息
我肚子裡還有一個小的快生了 他們家的人一點都沒有關心
大的小的都是 就是有這種家人才會有這種無情無義的兒子
還好我還有自己的家人可以幫我帶小孩經濟上支援我
一開始來看過一兩次(過年時) 因為跟前夫要小孩的生活費 就沒來看過了
前夫家6年來不聞不問 搬家了 電話也是空號 更別說留下什麼聯絡方式 就算走在路上也不認得 因為小孩已經長大了
要是我離婚孩子一定歸我 這是本來就說好的
然後我老公跟他的家人這輩子別想再看到, 想要看小孩 就好好維持婚姻
真的關心 怎麼不好好經營婚姻 都搞到離婚了 才來說親情 一整各就是假
且 要是我離婚 我一定會好好的找第二春 所以 如果我未來的老公真心愛孩子 那原來一點責任都沒盡到的爸 來幹麻??? 關心 ??? 省省吧
孩子吃我的用我的 還是從我肚子出來的 我ㄧ手養大的 我當然可以理直氣壯這樣說 哈~
贍養費 我也沒在希罕的 不過 既然法律有規定 我當然也不會客氣 直接匯進我戶投 不然 就等著收傳票吧
(原作者於 2010-04-12 01:18:24 重新編輯過)
我不贊同不給前夫、他們家人看小孩耶
除非他們家有強烈的不適任理由
不然這跟離婚後很多男人不給媽媽探視孩子有何不同?
離婚是夫妻兩個決議,跟給孩子親情有什麼關係?
不需要特別熱絡或一定要有什麼互動
畢竟離婚後跟他們有關係的剩小孩而已
基本上大概是比普通朋友還不如吧
除了小孩的事也沒什麼可以講的
約定的時間可以帶小孩回去,時間到了就帶回來
至於親戚?應該沒什麼機會會碰到
就算碰到打聲招呼維持基本禮貌即可
還有,小孩是兩個人的責任義務
爸爸若無法負起照顧之責,也請要求他負擔部分孩子的開銷
孩子不是吸空氣就會長大的...
通常是不太關心的居多 看了周邊朋友的例子
關心的就是會固定時間帶小孩回去給二老看那樣
不關心的就偶爾打個電話給小孩
如果有些前夫已再組新家庭的 那種關心可能就會越來越少
但也有還是會固定來看小孩的
如果我哪天離了婚~我想我不會選擇帶走小孩
因為我女兒還很小~而我也不會打算回家靠娘家
所以一切都要靠我自己生活
那如果我把她帶在我身邊,只是讓她辛苦而已
而且我相信我公婆會對他很疼愛..所以我都不擔心
但是我絕對會堅持要有"探視權'~這是我絕對不會讓步的一點
而我也告訴自己絕對每個月都要寄一點零用給我公婆,
不是為了掩飾自己的心虛~而是我希望能夠對他負一點責任
(我知道或許有一些媽媽會部認同我的想法跟做法也請不要轟我,好嗎?謝謝)
所以如果角色對調~既然我都希望夫家給我探視權了,那如果小孩在我這邊而我卻不給他們有探視權~不是很不公平嗎?對小孩來講也不建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