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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兒.持家.愛自己
柯律師您好:
我和我前夫協議離婚,小孩監護權在我這邊
他一個月有兩個禮拜的週末可帶小孩回去跟他過夜
可是離婚到現在他已經帶小孩回去過夜共三次了
可是每次小孩禮拜天被帶回來後體重都明顯下降
現在我每次讓他帶小孩回去及送回來時都會量體重
如果每次回去後再回來體重都下降了(雙方都在場簽名確認體重)
是否可以跟法官申請不讓他帶小孩回去過夜了(或是減少過夜次數)改成單日的探視呢??
謝謝柯律師的耐心閱讀及回覆!
ps:小孩現在一歲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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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變動探視權行使的方式及時間,應經雙方協議,如無法協議,應檢具相關事證,說明原約定有不利於小孩的情事,向法院聲請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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