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大家一下⋯⋯昨晚跟老公發生爭執,然後要把我趕出門,我不肯!我說要走我也是要帶小孩一起走。他不讓帶還一直把我推往門口,之後他媽進來叫我們不要吵了,我老公就打我,後來我有還手回去,就打起來了,他甚至把我推向樓梯,如果不是我死命拉把手我可能就直接滾下去了⋯⋯
之後他更把小孩抱去給他爸媽叫他爸媽把門鎖起來!我怎麼敲門就是不讓我看小孩.....
現在問題來了⋯⋯從昨天晚上7-8點到現在他爸媽都把門鎖著不讓我看小孩,請問他們這樣有罪嗎?我該報警嗎?
再來....現在我老公要跟我離婚,但是我不想。(為了小孩) 他說那就法院見,我有想過真的這樣就只能法院判離了,但是我姐跟我說,之前他在打離婚官司時,因爲家裡沒人可以幫忙照顧所以才打輸了...
我想問的是,如果要考慮家裡是否有人可以幫忙帶小孩,就ㄧ定得是「直系」家人,如自己媽媽、爸爸這樣?妯嫡或是跟小孩很常互動的朋友不行?
我小孩已上幼幼班,我自己也工作了 早8晚5 準時下班,週休二日,見紅休。
如果有版媽有類似情形是否可以分享讓我參考。謝謝
他要跟妳離婚
有很明確的原因嗎?
不照顧小孩,家暴等
如果他的經濟條件比妳好
看起來妳只是普通的上班族
會判給經濟條件好的爸爸比較多~
妳年輕的話再找一個人
不要浪費時間跟爛男人在一起
妳的經濟條件普通,一個人養不起小孩,很吃力
我覺得妳再找對象,小孩給爸爸
妳的朝8晚5的工作是賺很多錢
高級專業辦公室上班族賺到5萬以上
那法官可能會判給妳
只是一般般的24-25
沒有到3字頭的,養妳自己就好
實在很難再帶孩子身邊
沒有提到妳的收入
這些情形頂多就只是一般的夫妻口角,他家暴
妳也反擊回去是不甘釋弱,是很差差
他家暴跟法官說,不要反擊
當個徹底的弱者
但妳的經濟狀況普通
會考慮妳的經濟狀況,小孩不會判給妳
基本上就我了解的
你是生母,公婆不能禁止你和小孩見面接觸,所以把小孩鎖在屋內不讓你見,是可以直接報警處理的。但是你報案時要說是家暴案,小孩被施暴的夫家人軟禁,這樣警察才會處理。而且你要趕快去驗傷,這樣日後監護權才對你比較有利。通常法院不會判給有家暴記錄的一方,而且趕快打電話給113,這樣才有家暴的記錄,如果小孩也被打過,也要一併講,否則日後爭小孩對你很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