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不知有沒有媽咪遇到跟我一樣的情況,我的寶寶是給保母照顧的,一開始我就是申請托育補助,領的也是托育補助,但去年八月新制度上路⋯因保母尚未簽訂準公共化,所以由保母托育補助自動轉成育兒津貼,但這幾天收到政府公文,請我繳回11月份的育兒津貼,說我11月份申領保母準公共化補助(保母約1.2個月前跟老公告知已有去簽約),所以應該是保母簽完又由育兒津貼轉回托育補助,結果我去刷簿子,但我11月份並沒有入帳保母托育補助,而是育兒津貼,這樣我應該沒重複領啊!現在要我繳回育兒津貼,我當然會去繳回,只是這樣那我11月份就等同沒育兒津貼也沒托育補助,已確認12月份有領到托育補助,有媽咪知道這是什麼狀況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