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先生最終還是走上離婚這條路,
我們之間有太多的問題 家庭觀念/價值觀/個性/理念...都有所分歧找不到平衡點
自己也滿復委屈...撐了好長的日子、原本懷孕後到自行帶小孩都沒有收入
直到現在有了一分能讓小孩在身邊的工作,
終於能養活自己算一算租房子勉強能養的起小孩(只是少了男方的扶養費肯定會辛苦)
自己心意已決 很清楚自己人生/生活要的是什麼,暫不贅述5~6年的婚姻到底發生了多少事與分爭.
目前小孩3歲 談好小孩我扶養 男方問題在扶養費只願出1萬
男方婚前買了一間房子 婚後幾年內他跟他家人一起繳清了貸款
就我知道的訊息我拿不到房子的分配權、車子他在開但是是我名字(女生保費低所以當時她用我名字買)
我們雙方之間皆無貸款或負債~男方年新百萬 很愛小孩 但他知道小孩跟我會比較好 所以目前是同意給我監護
我只跟他談扶養費一個月貳萬五 其他我都不分配不帶走(監護權給我)
他說小孩現3歲 需要到25000嗎?我說多的當然存起來 未來25000也不夠啊!不夠的我也是會負責
他說給1萬 以後不夠叫小孩去找他吧!
他說他只會給一萬還不一定簽 丟一句話給我~你以爲養小孩這麼容易嗎
心裡真的很氣也拿他沒輒
所以上來求助大家⋯苗栗有沒有便宜的律師 或可以免費資訊的管道
或是各位有什麼好辦法 我好再跟他談看看扶養費呢?
還有我該跟他談多少扶養費才合理?
假設我先跟他簽離婚及取得監護權的協議 去辦理離婚登記,後面再去訴訟扶養費
這個做法洽當嗎?(因為我怕他拖後面不簽字和擔心他爸那邊會不會出來搶小孩)
真的不知道找誰說 所以麻煩大家了 謝謝
相關搜尋「 自私 」
可以問問苗栗的法扶:
http://www.laf.org.tw/index.php?action=location&Sn=448
或者看看婦女新知基金會有沒有在地資源可利用:
https://www.awakening.org.tw/faq/category/18
也可以看看附近大學的法律系,有些也會有免費法律諮詢
不要衝動
在諮詢、確認要怎麼做之前,不要簽任何文件
就我所知,小孩的撫養是父母一人出一半.他出一萬,那麼在法律上會計算妳也出一萬,等於3歲的小孩一個月的撫養費是2萬(父+母各一萬).真的打官司,妳不一定能要更多.不過可以試試.但要避免男人翻臉也搶小孩如果他搶嬴,變成妳要出每月一萬的撫養費給他.
婚前財產妳沒資格分,婚後財產一人一半(包括負債).
有些婆家確實會讓男方在婚前置產, 這對女方真的很不利, 就算女方後來有幫忙開銷, 不離婚才是法侓名義上是妻子有保障, 但離婚時女方走人就是分不到什麼的, 你能談的就只有小孩花費, 這是夫妻本來就該各半的問題,
我想勸你的是優先思考, 如果沒有你先生的資助你能自己扶養小孩多久 , 還是你這輩子就要一直仰賴你先生, 因為你先生說的很對, 養小孩是長久的事, 若他不爽給你也有的是辦法, 薪資又如何...大環境不景氣很多無良老闆都習慣員工高薪低報, 搞不好以後你老公, 綜所還報的比你低, 你能跟他要多少???? 自己喊的嗎? 還有若你娘家不幫忙, 你就只能帶著小孩一直租屋, 租屋費及小孩就是你未來的經濟負擔,
幫小孩存錢這是只能算要錢的籍口, 希望你這時多點理性 ,不是要你不要跟他要扶養費是優先思考自己的能力能承擔的範圍到哪, 要先能顧自己在顧小孩...
那如果妳先生反嗆他來帶小孩,妳每月照妳說的妳每個月給他2萬五,不然就是妳自私呢?
小孩有時也不一定只想找媽媽,有的長大也會想跟爸爸去找爸爸的
到時妳有能力付給對方2萬五嗎?
版媽,2萬5是有點多
老公也不過百萬年薪
你們還年輕以後可能會再嫁娶
他若以後另組家庭又生了孩子
這每個月2萬5給前妻就是一筆不小的開銷了~
但每月1萬是有點少,孩子以後要上幼稚園
才藝班安親班,都是花費
是否可跟老公商量負責1萬5呢?
女人決定要離婚並帶上孩子
就要有全部靠自己的心理準備
因為兩人這時對彼此都有不滿吧
否則怎麼會走上離婚的道路?
是不知道這件事是否有轉圜的餘地
也不知道老公那邊的意願是什麼
如果覺得要靠自己一人負擔太沉重
但又對老公嚴重不滿
先分居也是一個選項
待雙方情緒過去冷靜下來,
也許會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離婚前請慎思
謝謝妳們的回應
在提出貳萬五時當然有事前做功課
依主計處公佈的縣市平均每人每月消費來計算,再依雙方收入比例分擔(我們住北部)
實際上自己心裡也明白他不會答應,因為跟他談他只是說會出 出多少卻不說
我得先提出數字進而得知他心中願意付的金額及想法
離婚獨自帶小孩確實不是件容易的事
會選擇帶著小孩更不會去想自己是不會有新感情(我們不年輕快40不惑之年了)
既然要離就希望是把愛都給小孩
最壞打算確實是獨自己扶養小孩的準備
當然我並沒執意要二萬五 但對方說的一萬真的太少了
媽媽可以吃苦 但哪個媽媽不希望小孩有更好的生活環境 快樂成長
正常的為人父母應盡扶養義務 是不可抹滅的
如果版媽真想離婚帶小孩走, 就談個雙方都覺得合理的負擔費用, 畢竟先生也不是有過失的情況, 例如 ....外遇家暴吸毒犯法的 , 真要跟你爭小孩也未必就會歸你
如果版媽離婚意願也沒那麼強, 就只是希望先生為了小孩委協, 那是不可能的...過來人就知, 他那房子在父母在世時, 他就只有繳錢的份是做不了主的, 若不想同住, 即然都能租屋了, 自己帶小孩搬比較快, 反正也沒打算在婚.... 法律上有關係絕對比沒有關係好要錢.... 特別是小孩大了 , 小孩還可去跟他拿錢 版媽你在三思吧
兩萬五真的很多
這樣的金額,會讓人覺得你想把養小孩的費用全部轉嫁出去
房子雖然是婚前買的,但你有幫忙付到貸款嗎?
有的話,且有佐證(匯款紀錄之類的),可以要求他返還
如果沒有的,你沒有分配權不是正常的嗎?
車子的部分,你有出到車款或是稅金嗎?
如果有的話, 可以請他返還車款(如果你有開車,稅金真的就算了)
如果你都沒有出到,那就把車子過還給他就好
免得以後稅金都找你付, 如果有意外出險, 會影響日後你自己買車保險的權益
兩萬五真的太多了, 一個成年人都不一定會花到那麼多
如果走法院, 你也頂多要到一萬/一萬五
扶養是要父母分攤的, 不是全部給某一方負擔
如果你的兩萬五有包含你的贍養費
我倒是有點好奇...他為什麼要給你 你的贍養費?
因為你說兩萬五這個金額是照主計處的每人平均消費,按比例計算
一個人平均消費也才落在兩萬多 還按比例
這表示你算的時候,放的人頭不是只有一個吧?
今晚已填好離婚協議書~ 協議書內也寫好了其他約定項目
內容就不多做敘述了
下週就會跟小孩搬到新家住
希望遇上離婚難題的男女 靜靜的思考 找資源 可以的話彼此留點情份
一個人生活雖然很難,但也必須學會一個人,不要輕易依賴別人,這是為了防止他人離開的時候,你還可以好好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