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台灣進入老齡化以及少子化的社會問題,大家逐漸重視長期照護等議題,畢竟病、老、死、殘沒人可以避免。
而各保險公司也不斷推出長期照護險種,但是每個都說可以照顧晚年生活,實在讓人不知道該選哪個。
目前長期照護較常見的保險有兩種:長期看護險、殘廢險(含殘扶險)。
然而這兩種商品其中的差異究竟在哪?
長期看護險:理賠過於嚴苛
理賠條件為符合長期照顧狀態(日常生活能力無法自理),條款如下:
「長期照顧狀態」係指被保險人經專科醫師診斷判定,符合下列之生理功能障礙或認知功能障礙二項情形之一者。
(一)生理功能障礙:係指被保險人經專科醫師依巴氏量表(Barthel Index)或依其它臨床專業評量表診斷判定持續九十日(含)以上,其進食、移位、如廁、沐浴、平地行動及更衣等六項日常生活自理能力(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 ADLs)持續存有三項(含)以上之障礙。
但經專科醫師診斷判定前述生理功能障礙為終身無法治癒者,不受九十日之限制。
前述六項日常生活自理能力(ADLs)存有障礙之定義如下:
1.進食障礙:須別人協助才能取用食物或穿脫進食輔具。
2.移位障礙:須別人協助才能由床移位至椅子或輪椅。
3.如廁障礙:如廁過程中須別人協助才能保持平衡、整理衣物或使用衛生紙。
4.沐浴障礙:須別人協助才能完成盆浴或淋浴。
5.平地行動障礙:雖經別人扶持或使用輔具亦無法行動,且須別人協助才能操作輪椅或電動輪椅。
6.更衣障礙:須別人完全協助才能完成穿脱衣褲鞋襪(含義肢、支架)。
(二)認知功能障礙:係指被保險人經專科醫師診斷判定持續九十日(含)以上,仍為持續失智狀態(係指按「國際疾 病傷害及死因分類標準」第九版(ICD-9-CM)編號第二百九十號、第二百九十四號及第三百三十一號點零所 稱病症,如附表)並有分辨上的障礙,且依臨床失智量表(Clinical Dementia Rating Scale, CDR)評估達中度( 含)以上(即 2 分以上)或簡易智能測驗(Mini Mental State Examination, MMSE)達中度(含)以上(即總分低於 18分)者。但經專科醫師診斷判定前述認知功能障礙為終身無法治癒者,不受九十日之限制。
前述所稱「分辨上的障礙」係指專科醫師在被保險人意識清醒的情況下,判定有下列三項分辨障礙中之二項( 含)以上者:
1.時間的分辨障礙:經常無法分辨季節、月份、早晚時間等。
2.場所的分辨障礙:經常無法分辨自己的住居所或現在所在之場所。
3.人物的分辨障礙:經常無法分辨日常親近的家人或平常在一起的人。
額外條件:每次給付時需重新判定,若無繼續符合長期看護狀態則停止給付(條款每月、每季、每半年、每年給付一次)
以條款的限制來看,喪失日常生活能力就病情而言是非常嚴重的。
例如雙眼全盲就其他險種而言已達全殘程度,卻仍無法符合長期看護險的理賠要件。
況且就申領理賠的額外條件來看,若因治療或復健後失能狀態好轉,結果尚未達3個月或是已達3個月。
但下一次給付時,並未持續符合失能狀態遭停止給付,那麼對於病患家屬而言到底是要治療還是不治療?
究竟該為了領取理賠金而放任家屬病情惡化,還是該為了家人的健康做治療而放棄理賠金?
因此我個人是極度不推薦投保此險。
再白話一點的說:
這理賠條件看似簡單卻很模糊,實際上是醫生非常的主觀判定。
無法自行進食的標準是什麼?
我能用湯匙喝湯,卻無法用筷子吃飯算無法進食嗎?
無法自行更衣的標準是什麼?
我能穿襪子,卻無法穿衣服算無法更衣嗎?
無法分辨時間的標準是什麼?
我知道現在是白天,但是不確定現在幾月算嗎?
諸如此類的標準模糊不清,每個人的標準不一致。
而且最重要的是每次給付需重新判定,如果復健好轉的人就吃屎?
殘廢險與殘扶險:保障範圍較廣、理賠條件較寬鬆
理賠條件是因疾病或意外造成殘廢等級表中1至11級任一殘廢項目即可理賠。以下為方便理解而簡化之殘廢等級表:
(之所以會特別區分為1~6以級7~11是因為理賠主要分這兩塊)
分為兩種給付方式:殘廢險、殘扶險
殘廢險:1~11級殘廢中任一部位其中一項符合,即可一次理賠殘廢保險金
殘扶險:1~6級殘廢中任一部位其中一項符合,則每月(年)持續理賠殘廢扶助保險金
涵蓋各部位器官或關節障害,保障範圍非常廣。
而且就嚴重程度來看,從運動障害到缺失都可理賠,因此屬於理賠條件寬鬆的險種。
而一般人較常詢問的失智、中風、精神疾病問題也包含在內,如殘廢等級表中樞神經系統的註解中寫道:
有失語、失認、失行等之病灶症狀、四肢麻痺、錐體外路症狀、記憶力障害、知覺障害、感情障害、意欲減退、人格變化等顯著障害;或者麻痺等症狀,雖為輕度,身體能力仍存,但非他人在身邊指示,無法遂行其工作者:適用第3級。
而中樞神經系統分為兩部分:腦和脊髓
下圖為中樞神經系統參考圖:
因此不僅是失智症、中風,還包含了水腦症、腦瘤(癌)、帕金森氏病等各種常聽到的中樞神經系統病變。
保障範圍可說是非常廣泛,建議要投保長期看護保障,應以殘廢險、殘扶險為主。
結論:殘廢(扶)險才是目前為止最適合的長期照護險種。
以保費而言,殘廢險種保障範圍較廣,保費卻不會比其他長期照護險種高。
而且理賠標準明確,不會有各人主觀判定的事情發生。
因此我個人建議大家盡可能選擇殘廢(扶)險來保障其他險種無法提供的風險轉嫁能力。
若想多了解一些保險資訊,歡迎參觀我部落格:http://cdfkt.pixnet.net/blog
覺得保險分項理賠越來越刁鑽了
覺得安樂死不能通過是保險公司挾持大家的生命長度
覺得以後家裡有個活死人月領理賠金也可以創造人類壽命長度
我這是厭世文啦
覺得保險分項理賠越來越刁鑽了 覺得安樂死不能通過是保險公司挾持大家的生命長度 覺得以後家裡有個活死人月領理賠金也可以創造人類壽命長度 我這是厭世文啦
荒野女巫發表於2017-12-22 16:25:17在第2樓除了意外險有些灰色地帶外,不然理賠不會太刁鑽的。
只是通常醫療險理賠有糾紛絕大多數情況都是雙方的認知不同而已。
我舉個簡單的例子:重大疾病險的理賠內容心肌梗塞
實際上理賠是有條件的,絕非單單只是得了心肌梗塞就理賠。
但是一般消費者的認知是:罹患心肌梗塞就該理賠。
這才造就了理賠上的糾紛主因。
覺得保險分項理賠越來越刁鑽了 覺得安樂死不能通過是保險公司挾持大家的生命長度 覺得以後家裡有個活死人月領理賠金也可以創造人類壽命長度 我這是厭世文啦
荒野女巫發表於2017-12-22 16:25:17在第2樓除了意外險有些灰色地帶外,不然理賠不會太刁鑽的。
只是通常醫療險理賠有糾紛絕大多數情況都是雙方的認知不同而已。
我舉個簡單的例子:重大疾病險的理賠內容心肌梗塞
實際上理賠是有條件的,絕非單單只是得了心肌梗塞就理賠。
但是一般消費者的認知是:罹患心肌梗塞就該理賠。
這才造就了理賠上的糾紛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