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險我有自己去考照跟研究,
要保人跟被保人之間要有利益關係,
如果姪女目前由你們扶養,當然可以變更要保人or受益人為妳老公。
目前問題在於這張保單已經繳費期滿,像股票一樣是有價值的,
更改要保人等於A要保人把保單贈與給B要保人,
如果該張保單的保單價值未超過220萬元,就快轉換要保人,
若價值高於每年贈與總額220萬元就會要被課贈與稅。
如果不想被課稅,
也可變更保單受益人,把你老公改成第一順位受益人、或單獨一位受益人,(前者比較推薦)
只要該保單之要保人向保險公司或該家保險公司業務幫你送件變更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