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發現老公的賴有跟一個女搞愛昧,看得出來老公一直賴那個女孩一直要邀約叫那個女生出來陪他,賴說他在車子上等她,當下看到內容真的全身發抖,因為和老公平常就常吵假日他找他的朋友,我者帶小孩出去走一走,沒有共同的話題跟興趣 就這樣覺得原本可以為了小孩,後來發現他精神外遇就沒辦法再相處,離婚後一直求我原諒,一直跟小孩說幫他跟我說好話,原諒他,這幾天一直來撒嬌抱著我,親我,但我跟他說我們現在是朋友,我不用義務要滿足他性事,他說要我再辦登記回來,可是我不要,好不容易簽離婚, 放開這個包袱,請問各位媽媽會和剛離婚的前夫做愛嗎?我這幾天只容許他抱著我,跟他說只能先是朋友的關係,不會讓他進一步的關係,因為想到他去跟那個女孩搞愛昧就做不下了!但自己也會有生理需求不曉得要如何做處理(吃回頭草或再交男友),才不會後會!
(原作者於 2016-09-12 19:22:56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