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體質的關係 從12月開始 第一次住院安胎 接著 回公司上班不到一週 2011年的一月 第二次住院安胎... 出院後 醫生更直接囑明 必須在家安胎至生產
在這些過程~ 都有通報公司的HR 代為請假&處理 ~
今天卻接到電話說... 已曠職兩週 ...還說 公司近期要裁員 妳在名單內~ 但基於妳目前身份是產婦 你有什麼感想?!
我覺得好蝦~ HR說 今天才發現 我沒去上班!
在1月份 出院的時候 我先生還有親自帶兩份 醫生證明過去 ~ 現在 他們跟我說 沒有~ 通通不承認!~
後來我先生打電話過去詢問~ 他才說 醫生證明他搞丟了~
還說 我應該請公司的同事 上系統請假...
OMG 之前都是他們HR的小姐 直接幫忙上系統申請~
後來~ 掛電話後~ HR先生還跑去找我在公司的好同事 問她知不知道我的狀況~說我是問題人物 ~ 不要被我影響 ~ 還說 看到FB 我老公帶我去散心的照片 吃吃喝喝 有什麼感覺......
現在呢? 很明顯的 ~ 因為我是待產婦...他們想要逼退我 要我自己辭職!~ 不是嗎? 我應該怎麼做才好呢?
現在 已經35週了~ 如果被裁了... 兩ㄍ月給薪的產假 就泡湯了....
真的很不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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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咪可以求助勞委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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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第十一條與第十二條所訂之情事,雇主自得依法終止勞動契約,但不得有就業服務法第五條所訂就業歧視之情事,亦即雇主不得以女性員工懷孕為由,逕行資遣或解雇懷孕的女性員工;無故資遣或解雇員工之雇主,自屬違法。
女性員工懷孕期間,因生理上的變化,得依勞基法第五十一條之規定,申請改調較為輕易的工作,雇主不得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資遣該懷孕的女性員工。倘因懷孕身體不適致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之規定時,雇主尚不得逕行解雇該員工,否則亦屬違法。
先試試看!!
執意一點...才會贏...就算被裁也要拿個遣散費!!
(但如果妳們公司真的沒在怕...可能...我之前同事也是有朋友被裁...不過她是在試用期...~做半年懷孕...公司一直給她試用期...最後就裁了...)
貝兒MeMe :
我是30週開始向公司主管請安胎假(先請一個月)
醫生證明開出後請老公拿去給我主管
已休完安胎假一個月後~35週了也無法回去正常上班
目前還不能請產假 所以現在都先依病假無薪算
應該是妳們公司主管最大問題 才導致妳變曠職
可以先打去勞委會詢問如何解決 再申訴 ~~
因為除了兩個月產假 還有勞保生育補助津貼離職就沒了
後面還有育嬰假半年有六成薪說....
這都可以去爭取的~~
(原作者於 2011-02-11 21:20:16 重新編輯過)
貝兒MeMe:
我是去年中秋隔天大量出血那時14週
醫生診斷需安胎在家休養
請醫師開了診斷證明後
開始在家休假至今...
目前為35週
公司只給一個月半薪病假其他為無薪病假...
本想辦留職停薪但公司勸說不要..因為病假還可享有福利.獎金.還有年終
請假後每個月都還有一萬多元可以領(我也不知道那來的錢可以領)也有領到春節獎金和年終獎金....
公司有請我再請醫生開今年的診斷證明要請今年的病假...
我預產期是3月..
公司直接讓我請到生產後....
我也想再請半年育嬰假...
但我怕請下去..公司不知道會不會翻臉....所以先不請了~~~
你可以打電話去勞委會問一下~
當初我也是為了安胎假問了很多事情....
不要放棄爭取自己的權利唷!加油~